1、住宿:全程入住准二星标准酒店双标间,如出现单男单女由旅行社调整三人间(加床)或由客人补足房差包房。
2、用餐:全程含5早8正餐(正餐十人一桌、8菜一汤、餐厅可根据实际用餐人数酌情增加或减少菜量),正餐15元/人餐。
3、交通:往返火车硬卧,区间空调旅游车
4、门票:含行程内景点第一道门票(自费景点除外)。
5、购物店:全程进4个店;加点由客人自愿。
1.行程内景点及餐费已含,若客人未去或未用,我社将认为客人自动放弃,费用恕不退还。
2.如出现单男或单女现象,我社有权安排加床或客人补足房差。
3. 在景点不变、接待质量不变的情况下,地接社保留对行程顺序的调整权.
4.如遇气候、自然灾害、航空公司等人力不可抗拒原因所造成的损失由客人自理。
5.如有投诉现象,必须参照客人所填意见表。
在古代,南宁属于百越领地。秦始皇统一岭南地区后,南宁属于桂林郡。西汉时期,汉武帝又将它置于玉林郡管辖。东晋大兴元年(公元318年),置大兴郡,以南宁为郡治所在地,南宁建制从此开始,至今已有1600多年。唐朝贞观八年(公元634年),唐太宗将该地命名为邕州,设邕州下都督府,这就是南宁简称“邕”的由来。元朝泰定元年(公元1314年),中央政府将邕州路改为南宁路,取其南疆安宁之意,“南宁”由此得名。1958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成立,南宁市成为自治区首府至今。